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河南省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警四级(蓝色):
应急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政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预警三级(黄色):
应急措施:启动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承诺;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而事发地政府负责督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20%,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
预警二级(橙色):
应急措施:公务车停驶增加到30%;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增加为3次/日,路面保洁、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预警一级(红色):
应急措施: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加强公众健康防护,并采取以下措施:
1、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实施社会车辆在城区限行。
2、教育部门负责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公安部门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并通知和监督已通过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4、事发地政府可在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
5、事发地政府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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